财政预决算公开

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3 11:18:02
字体显示:  【】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汉区科学技术协会是江汉地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江汉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区委、区政府联系江汉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江汉地区推动发展科技事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协的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科协的指导方针,确定我区科协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区的科协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质量,促进学科繁荣,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
      3、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经济建设服务。
      4、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
      5、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进对外开放,引进先进技术。
      6、宣传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精神,举荐科技人才;加强与科技工作者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7、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参与科技政策的制定,开展决策论证,提出咨询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8、对江汉区科协系统所属学(协)会及街道科协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
      9、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按照江办发《2002》38号文件,区科协机关编制数为6人,内设机构一部一室:办公室、科普部。
      2、单位编制情况及人员编制性质:
      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人,退休人员12人,科普专干5人。
      (三)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协会共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4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50.09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23万元,增长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与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的“十三五”目标责任书要求,辖区人均科普经费逐年递增,在2020年末不低于人均4.8元的标准。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50.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科学技术支出468.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32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7.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3万元;
      4、其他支出312.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5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8.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0万元,增长16.78%。
      (二)项目支出371.32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23万元,增长14.07%。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16万元;
      (2)科普活动254.38万元,主要是用于科技工作者日、科协会员日,宣传、服务、表彰科技工作者(企业科协负责人)及开办科学讲堂活动,企事业科协服务科技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党建、结对共建及文明创建及法律顾问等工作,支持区级科普示范社区及科普助推特色学校创建项目,依据武汉市科协关于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有关精神,开办社区科普大学分校教学点,为示范社区购买科普书籍,全国科普日活动,支持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及科普信息宣传项目,包括印制宣传手册、开展讲座、加强反邪教基地建设等,开展科技周等活动,科学家社区行活动,为全区部门、中小学及社区居民赠订《武汉科技报》为中小学订阅《少年科普报》,科技工作人才库建设,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更新维护科普长廊宣传内容,科普信息化建设,门户网站维护更新,科普电子显示屏;
      (3)青少年科技活动8.5万元,主要是用于武汉市中小学科普征文活动,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机关、企业、社区)活动,计划组织科普报告会,承办武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小发明、小革新表彰奖励费等);   
      (4)学术交流活动42.44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含科学年会),组织街道社区、企业科普人员培训,编印科普知识宣传册;
      (5)科技馆站50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社区科技馆(包括购买科普展品、科普实验器材等),更新维护社区科技馆,建设社区科普长廊,安装社区科普电子触摸屏。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7.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0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75.86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1.3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江汉区科学技术协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包括机关行政单位1个。   
      二、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
      本年无车辆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八)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附件: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