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天与大家从讨薪说起
看检察机关能动履职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
涉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
12万!追回来了!
“谢谢你们,我的劳动报酬全部追回来了!”5月20日,邵某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送上锦旗时满脸笑容,与两年前的样子格外不同。
2019年,邵某因与黄石市某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向邵某支付工资、养老保险损失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相应判决。2020年,邵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多轮调查,未发现该公司的财产线索,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请你们帮帮我,这是我的血汗钱!”2022年5月,邵某拿着执行裁定书和监督申请书来到黄石港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受理案件后,办案组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涉案公司的财产线索,法院的财产调查措施无误,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案件的办理进度一时陷入停滞。
为了破解僵局,办案组多次组织研判。
“黄石市某管理有限公司为余某的独资公司,既然公司没有财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个人入手?”
转变调查方向后,办案组重新拟定了调查提纲,发现涉案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余某的个人财产确实存在混同的嫌疑,而且,余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其名下财产被外地人民法院查封。
固定证据后,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移送余某的财产线索。
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组与法院保持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案件进展。2024年5月,邵某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执行到位。时隔5年,邵某的维权之路终于结束。
43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发放到位
“检察院监督后,拖欠了我们近十年的工资今天终于都拿到了,谢谢你们!” 5月23日,洪湖市人民法院举行集中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洪湖市检察院和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受邀参与活动。在活动现场,农民工李某某将一面写着“检察为民有温度 为民讨薪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洪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手中。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43名农民工工资2154200元全部发放到位。
一年前,经洪湖市人社局引导,洪湖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了5名讨薪农民工代表,该院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接访,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对该案快速受理、优先审查。
该案中43名农民工系挂靠分包方名下包工头的工作人员,因施工方已破产清算,工资无法得到清偿。在申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因优先受偿权存在争议,法院终止裁判结果案件审查的情况下,洪湖市检察院持续帮助农民工讨薪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洪湖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同时监督洪湖市人民法院对涉及43名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快审快结。经洪湖市检察院、洪湖市人民法院及洪湖市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努力,最终帮助43名农民工拿回拖欠的2154200元工资。
在办理陈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案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在外地,承办检察官居中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申请的企业也如期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企业也免去了诉讼的“包袱”,得以正常健康发展。
“检察+工会”
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4月,成某某受聘成为鄂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一直借故拖延与成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4年2月,鄂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口头解聘成某某,且拒绝支付成某某2024年1月份的工资。双方因此就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应支付成某某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发生争议。
2024年3月,成某某向葛店经开区人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双方对裁决不服,鄂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容区法院提起诉讼,成某某向华容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华容区检察院受案后,积极联合葛店经开区总工会开展调查取证、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因该公司存在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多次协商无效,葛店经开区总工会向公司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5月15日,华容区检察院联合葛店经开区总工会、葛店经开区人社、华容区法院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成某某与鄂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双方约定公司于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成某某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共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