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素质行动

江汉区进一步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5/4 17: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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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充分调动科普工作者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百万市民学科学——武汉市科普助推幸福社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武科协﹝2011﹞53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有效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认真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普惠民为目标,以满足社区居民科普需求为核心,建立健全社区科普组织,切实改善社区科普工作条件,组织发展社区科普队伍,广泛持续开展科普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提供强大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推动社区科普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普队伍建设,营造社区居民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社区科普服务能力能够满足江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区科普队伍有较大发展,社区科普设施基本完善,社区科普活动的覆盖面明显扩大、实效性显著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区科普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居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深入人心。

三、实施原则

(一)立足科普,提升素质。以满足居民科普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居民素质为最终目标。

(二)提供支撑,促进发展。以加强科普组织、队伍、阵地建设为支撑,推动社区科普工作持续发展。

(三)分类指导,注重实绩。结合社区不同类别、特点,打造社区科普特色品牌,满足社区居民科普需求。

(四)奖补结合,追踪问效。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评选出的社区进行补助和奖励。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的积极作用,动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开发、开放和共享科普资源,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建立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条件建设。以加强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数字化科普网络(简称“站、校、网”)建设和建立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配备科普员(简称 “组、会、员”)为突破口,全面提高社区科普的服务能力,推动社区科普活动的广泛持续开展,为居民提供贴切、丰富、便利的科普服务。

(三)发展科普队伍。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以满足广大市民享有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实现自身价值的迫切要求,广泛开展科普讲座、科普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水平。

(四)突出重点人群。以社区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等人群为主要对象,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技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爱国守法、奋发进取;提高妇女和老年人反对愚昧迷信、运用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丰富科学文化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和生存技能,养成科学文明生活、保持理性平和心态、适应城市环境变化的能力。

(五)抓好主题活动。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倡导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广泛开展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业就业、提高妇女科学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市民理性对待和处理个人生活及社会问题,增强和适应城市生活、职业变化、社会进步的能力。

(六)打造特色品牌。根据社区常住居民的组成、文化背景、科普需求等不同特点,结合社区区位环境、社区资源和社区构成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市民需要和欢迎的科普活动。根据社区重点人群的需求,创新形式、创新内容,打造社区科普特色品牌。

五、创建范围和标准

(一)创建范围

经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成立3年以上的社区。

(二)创建标准

1、有1人及以上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发展目标;

2、社区科普志愿者(宣传员)人数达20人以上,经常为社区居民提供科普服务;

3、每年有一定的科普工作经费,并逐年增长;

4、有科普活动站(或活动室),并向公众免费开放;建有10延米以上的科普画廊,至少每两个月更换宣传内容;社区图书室应设科普图书专柜,数量不少于500册;

5、与辖区内及周边学校、科普场馆、企事业单位建立科普共建机制,每年共同开展社区特色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6、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每年开展社区特色科普活动不少于6次,参与活动居民不少于辖区内居民总数的30%,活动效果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

7、社区内没有封建迷信及其他邪教、伪科学传播。

六、组织实施

(一)年度评审工作由区科协、区财政局组织实施,每年评选5-8个区级科普示范社区予以表彰。

(二)各街道科协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申报。

(三)区科协、区财政局在各街道科协申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成立评审小组联合进行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区科协、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授予“江汉区科普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评选出的社区进行奖励。

(五)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资格从区级科普示范社区中择优推荐产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各街道科协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检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把创建工作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学科学、信科学、用科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八、申报推荐材料

1、各街科协推荐工作说明和总结。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申报表、资金预算表、资料台账。表格电子版登陆江汉区科协邮箱下载:http://mail.163.com/(用户名:whsjhqkx密码:kx123456)